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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2)
时间: 2019-03-18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等。  一旦碰到了这些情况怎么办呢?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就要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我们中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既要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又要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第三、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违法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们,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因为你一旦到了违法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或者其他违法活动,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类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第四、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 也不要随意显露。

第五、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第六、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