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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普通话 写好规范字
时间: 2019-03-18

     普通话,即标准汉语。普通话是中国不同民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主要通行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北地区,长江以南则一般不说普通话,因为各地都有汉语方言,不依赖于普通话” 。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通行广东话,中国台湾地区在官方场合也使用普通话,但是口音与大陆的普通话略有差别。
     规范汉字:在中国大陆境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在中国大陆,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简化字总表》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和未被整理简化的传承字,《简化字总表》实收2274个简化字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等14个简化偏旁,精简了汉字系统的字数(有不少字“简化”时被合并,比如稻谷的谷和山谷的谷,本来是两个字)和许多字的笔画。不规范字主要指:繁体字和异体字(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对允许繁体字、异体字保留或使用的“特殊”情形作出了规定: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二简字(1977年公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不久废止)、错别字和生造字。